Page 69 - “双包双促”互动政策文件合订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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战略奖励和扶持办法》(威政办发〔2019〕2 号)文件规定,市
区两级资金 1:1 给予配套奖励。
(二)质量基础建设工作
4.对通过“泰山品质”认证的单位,给予 20 万元奖励。
5.对利用企业自有实验室申请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
(CMA)的单位,给予 5 万元奖励。
(三)标准化建设工作
6.对符合《威海市标准化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威政办发
〔2019〕7 号)文件规定的标准化项目,按照市区两级资金 1:1
给予配套资助。
7.对主持制定并发布实施团体标准的单位,按其所属协会在
国家、省、市、区民政部门登记的,分别给予 20 万元、15 万元、
10 万元、5 万元资助。
8.对引进或取得国际标准化技术组织注册专家、全国标准化
专业技术委员会专家的单位,分别给予 20 万元、10 万元资助。
三、附则
(一)奖励资金仅对上年度(或上一届)新获得品牌项目的
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,对同一品牌续展、复评、再认定、再认证
等情形不给予奖励。同一项目符合多项奖励条件的,按就高不重
复的原则予以奖励。本意见与此前相关政策扶持意见不一致的部
分,以本意见为准。
(二)本意见扶持政策,按照《文登区产业发展扶持专项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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