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69 - “双包双促”互动政策文件合订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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战略奖励和扶持办法》(威政办发〔2019〕2 号)文件规定,市


                区两级资金 1:1 给予配套奖励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二)质量基础建设工作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4.对通过“泰山品质”认证的单位,给予 20 万元奖励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5.对利用企业自有实验室申请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


                (CMA)的单位,给予 5 万元奖励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三)标准化建设工作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6.对符合《威海市标准化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威政办发

                〔2019〕7 号)文件规定的标准化项目,按照市区两级资金 1:1


                给予配套资助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7.对主持制定并发布实施团体标准的单位,按其所属协会在


                国家、省、市、区民政部门登记的,分别给予 20 万元、15 万元、

                10 万元、5 万元资助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8.对引进或取得国际标准化技术组织注册专家、全国标准化

                专业技术委员会专家的单位,分别给予 20 万元、10 万元资助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、附则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一)奖励资金仅对上年度(或上一届)新获得品牌项目的


                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,对同一品牌续展、复评、再认定、再认证

                等情形不给予奖励。同一项目符合多项奖励条件的,按就高不重


                复的原则予以奖励。本意见与此前相关政策扶持意见不一致的部

                分,以本意见为准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二)本意见扶持政策,按照《文登区产业发展扶持专项资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—3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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