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7 - “双包双促”互动政策文件合订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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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推动产业转型升级,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、新兴

                业态、生产性服务业、生活性服务业、现代农业等发展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(二)促进企业转型膨胀,重点支持企业技术改造、智能制


                造、标准化建设、品牌创建、上市融资、市场开拓、军民融合等

                领域发展,支持企业冲击新目标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三)鼓励科技创新,重点支持创新创业平台、产学研合作、

                高新技术发展、科技服务业、知识产权等领域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(四)加强招商引资招才引智,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、现代

                服务业、外商投资企业、新技术、新产业、新业态、新模式等四

                新经济项目以及掌握关键核心的创新创业人才(团队)等领域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六条   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扶持意见。扶持


                意见要符合上级政策导向,突出我区产业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;

                要深入开展调研,反复征求各方意见,认真开展风险评估和合法

                性审查,搞好可行性和不可行性论证;扶持领域、申报条件、扶


                持数额要明确,认定标准、认定程序要细化量化,包括资金使用

                范围、申报材料要求、申报方式、评审标准及绩效目标体系等内

                容,确保导向鲜明、标准具体、易于操作;扶持意见研究论证成

                熟后,严格履行评估论证、公开征求意见、合法性审核等规范性

                文件制定程序后,提交区委、区政府研究通过,并做好政策公布


                解读、备案等工作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七条   扶持资金应当发挥示范引领的作用,原则上同一性

                质的发展资金集中归口一个部门管理,各相关行业和领域应避免

                交叉,避免资金支持对象领域重叠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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