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7 - “双包双促”互动政策文件合订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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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营销网点面积达到 30(含)—100 平方米,设置地点


                在副省级以上城市、地级城市、县级城市,分别一次性给予 1 万、

                8000 元、5000 元扶持资金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(2)营销网点面积达到 100(含)—200 平方米,设置地点

                在副省级以上城市、地级城市、县级城市,分别一次性给予 1.5


                万、1 万、6000 元扶持资金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(3)营销网点面积达到 200(含)—500 平方米,设置地点


                在副省级以上城市、地级城市、县级城市,分别一次性给予 1.8

                万、1.3 万、8000 元扶持资金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(4)营销网点面积达到 500(含)平方米以上,设置地点

                在副省级以上城市、地级城市、县级城市,分别一次性给予 2 万、


                1.5 万、1 万元扶持资金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新开营业网点申报扶持资金时应提交下列材料: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(1)扶持资金申请表;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(2)由在文登注册登记的西洋参生产加工企业或销售企业


                开具的销货发票原件、复印件;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(3)营业网点租赁合同或自有房屋产权证明原件、复印件;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(4)营销网点投资一览表及相关证明;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(5)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原件、复印件;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(6)营销网点内外实景照片;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(7)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新开营业网点自营业初始须向区商务局申报备案,每年 1 月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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