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0 - “双包双促”互动政策文件合订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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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市场主体培育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区发改局、文化旅游局根据区统计局出具的当年纳统证明文

                件提出初步扶持意见。纳统次年由区统计局审核企业是否符合规


                模以上企业条件,通过审核后由区发改局提出纳统次年扶持意

                见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、认定程序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一)区发展改革局、交通运输局、商务局、文化旅游局、


                教育和体育局、卫生健康局、地方金融服务中心负责各自分管领

                域的资料申报和初审,提出初步扶持建议报区财政局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二)区财政局对申报材料及初步扶持建议进行审核,必要

                时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三)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区财政局的审核意见进行修改

                后,报区发展改革局进行汇总,拟定兑现意见,由分管区长牵头


                研究确定后向社会公示,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政府审议通过并拨


                付企业扶持资金。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威海市文登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          2020 年 2 月 29 日印发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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