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61 - “双包双促”互动政策文件合订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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验、分析等活动产生的费用,给予 10%的补助,同一企业每年所
获补助总额不超过 10 万元。
(七)科技服务机构
13.当年服务文登区企业成功申报高企 5 家(含)以上的科
技服务机构,扶持 5 万元;当年服务文登区企业成功申报高企
10 家(含)以上的科技服务机构,扶持 10 万元。对引进和提供
海内外技术创新资源和合作伙伴,开展科技服务、科技成果转
移和产业化的技术转移平台,每落地一个科技项目,经核定
后,给予 5 万元资金扶持,单个平台每年扶持总额不超过 50 万
元。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技术转移平台,按照购买服务协议给
予扶持。
14.对在我区注册的科技服务机构在上述 13 条基础上,按注
册之日起两年内在我区累计缴纳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等额资金扶
持,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。
三、附则
(一)本意见扶持政策,按照《文登区产业发展扶持专项
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威文财字〔2020〕18 号)的规定申请、
审批,每年度集中认定兑现一次。
(二)本《扶持意见》各条款涉及扶持对象所获得扶持资
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扶持对象当年度对我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
50%(第 1、2、3、4、5、6、7、10、13、14 条除外)。
(三)本意见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,有效期至 2020 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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